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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示】关于对刘辰晖等人做退学处理的告知书
2023-05-15 15:14:10   来源: 点击:

    经查实,国际工商管理系(现为会计学系)学生刘辰晖等2人。(名单附后)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。
    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(2014级学生手册)中第七条:“我院本科学制为四年,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,最多不超过六年。”第二十九条:“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。经学校批准需连续休学的,连续不得超过两年。”第三十五条:“学生休学期满,如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,学院按自动退学处理。”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退学。第四款:“不论何种原因,在校学习期间超过学制两年者”;第六款:“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或经复查复学不合格者”。
    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(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)第九条:“宝德学院本科学制为四年,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四年,最长不超过六年。”根据《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办法》(经201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)第十条: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以休学,分阶段完成学业。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)不得超过六年。”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退学。第一款: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”;第五款:“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。”对这2名学生应予以退学处理。
    现告知你们,请于会计学系网站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来系里办理退学相关手续。逾期将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,做退学处理。

附名单:
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所在系
1 15215104 刘辰晖 财务管理 国际工商管理系(现为会计学系)
2 14214336 郎鸿飞 会计学 国际工商管理系(现为会计学系)
 





 
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
会计学系
2023年4月26日